在創世紀,神原本規定人食素,但後來又似乎俾人食肉,是否好難捉摸?
創世紀1:29:神道: 嗱, 遍地結種子的蔬菜,樹上有核的生果,我全部都賜予你們為食糧。
創世紀9:3:凡有生命的走獸都可以做你們的食糧。 這一切我都賜予你們, 如同蔬菜一樣。
英國頂尖神學家安德魯·林澤牧師教授(Andrew Linzey)在〈聖經與為食殺生〉一文指出,當年人類墮落,罪孽暴力越來越離譜,創世紀第九章緊隨其後,並非毫無原因:
「我們要了解創世紀第九章為何准人殺生取食,就必須考慮其背景:人類墮落及大洪水之後。」 這點的解意義在於:要瞭解創世記 1:29 規定素食與 9:3 允許人食肉的明顯矛盾,就必須知道素食標誌人類的生活尚未陷入罪惡暴力,而食肉的自由代表神勉強容忍墮落的人間,因勢而利導。
然而,林澤牧師解釋道,創世記第九章批准為食而殺生遠非毫無條件或絕對放寬;上帝禁止人食所殺動物的血 [創世記 9:4]!
「這限定乍看可視為抹殺許可本身。畢竟,誰能不流血而奪去動物的生命?誰能不流血而殺生?而血就是生命本身。問問下這些問題,我們不知不覺去到問題的核心。事關古希伯來人認為生命由血本身象徵,甚至由血本身構成。殺生即是流血。然而,神正正拒絕批准流血。」換言之,上帝表面俾人食肉,其實定下無法滿足的條件,整蠱貪婪肉食,自甘墮落的人類。
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聯合創始人懷愛倫 (Ellen G. White) 參考創世記 6:3,一語道破玄機:神在羅亞方舟事件後,允許人食肉是「對罪人的神聖審判」,利用不健康的飲食(食肉),縮短罪人的壽命(Young 59)。其後的復臨信徒堅持認為這確實是慈悲之舉:上帝藉限制肉食人士在世的時間,有效限制任何人可能造成的痛苦同傷害。
另一種更流行的解釋是,創世記第七章和第八章中描述的全球「大洪水」,大地幾乎寸草不生,好難食素,上帝唯有暫時讓步,批准人食肉,此乃權宜之計。這條推理線由印第安納州立大學哲學系主任兼教授朱迪思·巴拉德 (Judith Barad) 在其文章《羅亞之約呢?》提出。
美國新澤西州立大學神學家 Tyler M John 亦道:好明顯,上帝創造動物並非為了俾我們食用。神所創造的生物種類繁多,足以為證(神當然知道我們只會食其中少數幾種)。神拯救了方舟上的許多物種,直到大洪水後方勉為其難准人食肉,大洪水或令大地荒涼,森林枯毀,以至於人類無法尋得足夠的植物食用,而需要食動物以獲得足夠的營養。 創世-洪水的敘述表明,上帝一開始就不欲人殺生食肉; 批准羅亞 (Noah) 一族食肉僅屬暫時讓步,為了在營養不良時期,維持人類生命。
參考:
Barad, Judith (2012). "What about the Covenant with Noah?", Tripp York (20120, ed., A Faith Embracing All Creatures.
John, M. Tyler (n.d.). "Toward a Theologically-motivated Vegetarianism", Academia.edu. (https://www.academia.edu/6504500/Toward_a_Theologically_motivated_Vegetarianism )
Linzey, Andrew (1993). "The Bible and Killing for Food", Between the Species: Vol. 9: Iss. 1, Article 8.
Young, Richard Alan (1999). Is God a Vegetarian? Christianity, Vegetarianism, and Animal Rights.
Amen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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